MSN新闻网首页 MSN手机网 MSN客户端

MSN导航
MSN新闻网 首页 > 新闻 > 国内要闻>正文

绿维文旅:万亿专项债提前下达,文旅类项目要抓紧包装申报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23:33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    评论() 字号:TT

  绿维导语:近日,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1万亿的中央国债增发,也通过了地方2.7万亿的新增地方债提前下达。时隔两年,中央将2023年提前下达的专项债限额再次提升至60%,也就是2.7万亿(一般债0.43亿元、专项债2.28万亿元),标志着中国将再次以疫情爆发之初的财政力度来刺激经济。

  专项债券是当前统筹财政收支和优化政府投资的有效措施,也是文旅产业重要的融资渠道。政府要求各地抓紧开展项目筛选审核,尽快选定项目并下达项目清单和安排金额。我们文旅行业应该抓住专项债券集中申报机遇,争取更多专项债券用于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本文梳理了文旅专项债政策背景、申报项目类型和申报流程。

  01

  政策背景

  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是当前统筹财政支出和优化政府投资的有效措施。新增专项债券必须用于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2020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提到,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既可以从文化旅游等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与文化和旅游相关联的领域进行申报。

  2021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中提到,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发挥好各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库的积极作用,积极抢抓新增专项债券集中申报机遇,争取更多专项债券用于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亦明确,财政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公益宣传推广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进旅游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2022年7月,人民银行、文旅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拓宽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发行债券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资产及产品评估体系,支持盘活文化和旅游企业资产。

  2023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用好各有关渠道财政资金,加强政策协调配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既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渠道,支持地方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以及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将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02

  项目类型

  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1、文化旅游类

  文化类的项目支持的包括文化中心、博物馆、植物园、图书馆、艺术馆、非遗传承中心等项目,可以配套建设停车场,重点支持国家文化公园类的项目。

  国家公园、文化街区、观光旅游这三类方向的项目建设,具体包括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等这些项目建设。

  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游客咨询中心、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集散分中心(包括集散点)、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旅游数据中心。

  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解说教育系统等。

  对景区的A级没有限制,不支持的类型有三类,第一类是酒店、民宿、工人文化宫等楼堂馆所类的项目;第二类是文化庆典、景观提升、大型雕塑、园林绿化、街区亮化等形象工程,不支持主题公园等商业设施项目;第三类就是红色文化旅游类项目建设,这三类大家在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详细审核。

  2、文旅融合类

  1)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等新型农业业态,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休闲乡村。

  2)与科教领域相结合,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展红色旅游,积极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等研学旅游产品。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体验旅游。

  3)与体育领域相结合,积极开发体旅融合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包括小型的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的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运动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

  4)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相结合,考虑智慧景区、云旅游、AI文旅等新亮点,打造“旅游 +”、网红经济和文旅综合体等模式。

  3、重点关注

  要重点关注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关项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项目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建设等项目。

  优先安排在建项目。

  03

  申请流程

  (一)办理项目立项批复手续

  1.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实施主体去审批局/发改委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

  3.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实施机构去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

  5.项目实施主体去国土局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若需办理稳评、能评,则需项目实施机构办理项目相关批复件;

  7.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8.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9.项目实施机构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意见。

  (二)项目申报阶段

  1.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融资自平衡方案);

  2.项目实施机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编制财务评估报告(或者有咨询公司牵头协调会所出具报告);

  3.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律师事务所编制法律意见书(或者有咨询公司牵头协调律所出具报告);

  4.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填报发改重大项目库;

  5.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填报财政局债券申报系统;

  6.财政局将项目提交上级财政局,最终提交省财政厅债务处;

  7.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8.省财政厅下发评审入库通知。

  (三)项目发行阶段

  1.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料梳理,编制专项债信息披露文件;

  2.省财政厅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做信用评级;

  3.省财政厅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示专项债券信息披露文件;

  4.省财政厅发布专项债招投标信息;

  5.承销商投标与承销;

  6.省财政厅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资金由省财政厅转贷给市财政/区县财政;

  8.本级财政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四)债券存续期管理

  1.专项债存续期信息披露;

  2.专项债绩效评价;

  3.归还利息;

  4.归还本金。

  专项债项目发行前,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做的文件主要有: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

  (3)财务评估报告;

  (4)法律意见书;

  (5)信用评级文件(信用评级文件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协调编制)。

  项目评审:除了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外,以下资料可以证明项目成熟到较高:

  04

  注意事项

  (1)兼顾项目收益性和公益性。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债前置条件为公益性项目、债券发行和使用严格对应项目、限定偿债来源、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资产监督管理。

  (2)项目需要完成土地、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并获得立项(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要求项目拟发行规模合理,不存在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项目发行期限应与建设进度、资金需求、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情况相匹配,项目收益能否覆盖债券本息。

  (3) 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建立“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格局。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提前谋划布局拟实施的重点项目,建立文化和旅游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指导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做好专项债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4)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施策,因地制宜。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既可以从文化旅游等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与文化和旅游相关联的领域进行申报。

  05

  专项债案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