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新闻网首页 MSN手机网 MSN客户端

MSN导航
MSN新闻网 首页 > 财经 > 财经评论>正文

四季度海外资产配置建议

时间:2019年10月17日 10:35:00    来源:金融界网站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一、当下高净值客户海外资产配置关注点

  近两年,在考虑或已经配置海外资产的客户中,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它是基于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即AEOI标准)的内容之一,旨在打击跨境逃税及维护诚信的纳税税收体制。简单来说,CRS就是通过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迄今为止,CRS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全球超150个国家已参与其中,超90个国家已信息交换,超4700万个离岸账户信息被交换,超4.9万亿欧元资产被曝光,超950亿欧元税款被追回。

  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地区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成为第二批加入CRS的国家和地区。据OECD最新消息,截至2019年4月,加入CRS的150多个国家(/地区,下同)中,已有93个国家与中国CRS“配对”成功,其中包括了传统天堂开曼、BVI、百慕大、瑞士等,也包括中国富人跨境投资偏好地香港、新加坡等。而在这些“配对”成功的国家/地区中,中国税务居民的所有金融账户信息,几乎被CRS全线穿透换回国,其中个人账户部分交换的部分为账户的余额,以及在申报年度内收到的利息总额,或者销户的事实。对于离岸公司,如果大都是消极收入来源,则穿透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将信息换回中国,如果大都是积极收入来源,不穿透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仅将信息换回离岸地,但有可能不符合离岸地的“经济实质”而被离岸穿透换回中国。对于超高净值客户青睐的离岸信托则作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信托,需将信息换回这个信托本身税收居民所在国,同时,还要再穿透看信托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包括委托人、固定受益人、保护人等,只要任一是中国税务居民,该信托所持金融账户信息都会被换回中国。由此可见,已经没什么能阻止全球的透明化了。

  二、海外资产配置更应考虑各方成本,切忌盲目投资

  针对这种情形,高净值收入人群纷纷选择投资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不在CRS信息交换范畴之内的资产,但在此富国大通需要提醒的是,以上以海外房产为代表的实物投资在最后变现时依然会转化成金融资产被交换,而且其持有成本高、变现能力差,且存在变现时点的价值不确定性,因此并不建议盲目跟风操作。

  三、CRS之外的FATCA

  值得注意的是,在CRS的参与国中,并没与美国的身影,美国并没有加入CRS,因为美国有自己的FATCA, 目前,全球113个国家/地区的几十万个海外金融机构,都需要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 但美国对这113个国家中,只有对不到50个国家会进行利息信息对等交换,其余都是他国单边对美国申报而已。

  目前中国还未与美国正式签署FATCA政府间协议,因此尽管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美国金融机构会将中国居民个人在美账户的利息信息申报给联邦税务局,但是这些信息要等中美之间的FATCA政府间协议实施生效,并且中国政府在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保障上达到标准之后才可能会交换给中国政府。

  在FATCA对等交换的账户信息,目前只限于存款账户的利息相关信息,对于其他托管账户、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和年金合同以及投资实体中的股权权益和债权权益等信息,由于缺乏国内法律依据,美国目前仍无法实现FATCA下完全对等的账户信息交换。例如FATCA伙伴国居民购买美国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享受免税待遇的投资型保险产品,那么尽管该投资型保险产品可能属于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但是美国的保险公司并没有义务对其进行申报,相关账户信息也不会被交换给FATCA伙伴国政府。

  美国的人寿保险业历史悠久,从1762年第一份保单发出到现在,已经是一个成熟而发达的市场。美国的保险公司没有倒闭的,银行倒是有很多。因为政府规定每个保险公司都必须有特别的保证金,它不能承受的风险还有再保险公司来承担。每个州政府又有保险部门及特别的保证金作为额外的再保障。保险业是美国最有保障的金融产业。很多美国保险公司均是超过100年经营的百年老店。合同规范而理赔及时,人死了是一定会赔钱的(当然头两年自杀除外)。美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找藉口不赔或是故意拖延理赔的,一旦有理赔争议,法律上利益绝大多数归于受保人。美国人寿保险的保费在全世界来说也是最便宜的。有公司专门做过比较,发现在美、中,香港和台湾买相同的保额的寿险,美国的保费只有中国大陆的五分之一,香港的三分之一、台湾的二分之一。

  四、建议从追求长期税后回报最优的目的下配置海外资产

  被称为万税之国的美国,其税法严密且繁琐,因此美国高净值人群在做投资理财时的首要原则是追求长期税后回报最优,在美国许多高净值客户选择万用寿险作为人身保障兼长期税优资产增值工具,因为在此寿险中,只要不超过可存钱的最大限额,账户中的现金价值一般逐年递增,在其增长过程中不用交税,在生存期间对保险账户做提取时,也可选择相对成本较低的贷款方式来省去资本利得税,最后的死亡赔偿金在受益人继承时也不需缴纳收入税,如果非美国籍购买,除了享受上诉税收优惠之外,遗产税也可以省去,很多中国人在美投资房地产,但他们可能不知道外国人过世后,其在美国的资产(主要指房地产)超过6万美元的就要付遗产税,税率40%,而且人过世后9个月内(最多再延长6个月)需要用现金付清遗产税后方可继承财产。万一到时候市场不好,可能不得不亏本卖房。有人寿保险就完全可以用身故赔偿金来付遗产税,相当于用一笔小钱省了一笔大钱。随着CRS的全面穿透国的不断扩大及我国财产全面登记制度的稳步推进,富国大通认为,高净值客户在未来投资规划中,应考虑追求长期税后回报最优的思维来规划现有资产。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