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在共享单车企业纷纷布局共享电动自行车时,上海再次亮出红灯,并要求共享单车登记上牌。11月9日,上海交通委在官方微信发布《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对于投入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办理登记上牌。
要求共享单车登记上牌有助于加强监管,尤其是对新增投放车辆的控制。但是,若要落实共享单车登记上牌,相关部门工作量极大,市场质疑其可操作性。
据上海交通委披露,截至2017年9月,在上海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共13家,投放总量约178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
上海交通委披露数据意味着禁投令之后,即8月至9月,上海新增共享单车超过了20万辆。
上海交通委从8月18日开始要求共享单车暂停新增投放,一旦发现违规新增投放将予以曝光、作为企业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根据央视财经报道,截至禁投令发布,上海已投放共享单车150万辆。
摩拜、ofo是在上海投放共享单车最多的两家企业。禁投令后,市场却传出ofo偷偷在上海投放新车。ofo 11月9日称,自2017年8月18日上海交通委向在沪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下达了禁止新增车辆投放的指令后,ofo从上海市区收回6.8万辆单车向市外调运,主动报废4.5万辆陈旧单车,累计减少11.3万辆单车。
发布禁投令同时,上海交通委曾要求,对无牌共享电动(包括电助力)自行车一律予以清理。截至9月,上海投放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此次《指导意见》再次明确“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给准备布局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永安行、摩拜带来政策不确定性。(详见《永安行与北汽新能源合作押注电动汽车》)
除了上牌,《指导意见》还在数据、押金、投放、运维等方面给共享单车企业、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了“难题”。
数据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在开始提供租赁服务前30日,须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并将相关数据信息接入信息服务平台;已在本市提供租赁服务的企业,应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将完整数据接入市信息服务平台。
《指导意见》在10月27日由上海市政府印发,印发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共享单车企业需要11月27日将完整数据接入政府平台。所谓“完整数据”是指,企业应当向交通行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放并提供本市注册用户数、投放车辆规模与分布信息、车辆运行与使用频率等信息数据。
在押金方面,《指导意见》将责任落实到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要求本地开户、工商注册,并要求企业公示押金与预付资金退还时限。
投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在投放前,应先向投放所在区主管部门通报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企业应与属地主管部门签订管理服务承诺书,包括投放数量与区域、停放管理、运营调度、处置响应、车辆回收、代为清理等,对违规停放车辆负有管理与清理责任,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对此,摩拜方面回应财新记者称,摩拜将主动配合政府监管,全方位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摩拜单车支持在落实相关车辆要求基础上进行上牌登记管理。ofo回应称,将按照要求做好市内城区的总量控制,完成好信息平台对接工作,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电子车牌登记。
ofo还计划于年底前增加100辆调度车、300名单车管理员,确保单车有序停放。同时将积极推进电子围栏接入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若要落实《指导意见》,公安机关和城管的执法任务也将增加。《指导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对盗窃及蓄意破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欺诈等不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未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罚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物、停放车辆的,由城管与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城管执法部门发现违规停放车辆应及时予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