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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3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5:40:01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鲁中晨报5月18日讯(记者 许颖超)5月14日,淄博市张店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张店区科苑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刘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问题;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淄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驾驶员李学公车私用问题;张店区南定镇工会副主任滕国华公车私用问题。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店区科苑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刘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问题。2016年,刘健女儿考取大学后,组织宴席答谢公司职工,并收取礼金3900元;2016年4月,刘健将为私家车购买的价值850元的汽车坐垫在单位财务账目中报销。刘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淄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驾驶员李学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5日早上6时左右,李学驾驶单位公车从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将值夜班的同事送回家中后,自驾车到早餐点购买早餐。李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店区南定镇工会副主任滕国华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0日,滕国华驾驶张店区南定镇公务用车,将参加扶贫工作会的镇领导送至齐盛宾馆后,擅自驾车前往石村附近一小区内理发。滕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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