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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咋完善?请你提意见

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00:2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鲁中晨报10月8日讯(记者 赵志斌 王兴华) 今天记者获悉,为更好地促进淄博市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就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据了解,淄博市2013年9月3日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淄博市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居保)合并实施,建立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意见》的制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促进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参保居民149.93万人,其中缴费人数87.84万人,享受待遇人数62.09万人。基础养老金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今年的每人每月118元。《意见》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需要对《意见》进行重新修订。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填写《反馈意见单》发送到zbnb3184123@163.com或将《反馈意见单》邮寄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居民养老保险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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