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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检察机关公布4起案件 涉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情

时间:2019年03月07日 18:20:01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鲁中晨报3月7日讯(记者 张琦)7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博山区检察院公布4起案件信息,涉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情。 

  2019年1月21日,博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林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同年1月30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9年2月18日,博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鹏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同年2月27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1年。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德宝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经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刘德宝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郭金祖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孙俊超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新尧决定逮捕。后经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刘新尧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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