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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公安“一次办好”改革 为淄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服务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7:00:03    来源:淄博日报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于洪德

  □本报记者 王敬东

  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市政府推动淄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的重大举措。“市公安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二十条措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意见》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服务保障‘三最’城市升级版工作方案》,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于洪德在采访时对记者谈到。

  于洪德说,聚焦“减”字,深化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的要求。构建规范统一、动态调整的公安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积极配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共享查询婚姻、不动产、死亡、出生、劳动等信息,开展跨部门多层级办理事项梳理,精简各类证明材料。压缩11项出入境、车驾管、户政、消防业务的办理时限,配备430套自助设备,建设11处小型汽车号牌制作点;实现出入境、车驾管业务支付宝、微信缴费和19个交通服务站、48条机动车检测线的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和免费导办,下放7类车驾管、消防、网安业务。

  聚焦“增”字,拓展快办事项。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梳理94项“一次办好”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推动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城通办,落实 “警银”、“警保”、“警邮”等7项增加车驾管办理点的措施,新增32项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推进“互联网+公安服务”改革,实现355项公安业务网上咨询、办理,同时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扩大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腿。

  聚焦“优”字,提升服务质量。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服务向导员”等措施,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业务量大、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通过在窗口网点设置24小时自助办理设备或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等方式,延伸服务触角,健全服务网络。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偏远农村地区,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密治安防控,强化打击妨碍发展、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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