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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办理首起跨区域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时间:2018年11月03日 11:40:18    来源:淄博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评论() 字号:TT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崔晓蕾)在滨莱高速改扩建项目中,有人受经济利益驱使,通过暴力殴打、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影响隧道施工。近日,博山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依法批捕了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2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办理的第一起跨区域实施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赶紧停了,不然就剁了你们!” 

  “赶紧停了,不然就剁了你们!”今年5月28日晚10时左右,十几个人乘坐多辆汽车突然来到这里,冲着正在隧道工地运输碎石方的李某和挖掘机司机说,试图阻止李某的货车装车。情势危急,李某报了警。

  原来今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经人找到该隧道施工队负责人,表示想运输碎石方,负责人以为他们是自用,没有多想就同意了,但与对方约定:夜间来拉,且不要影响隧道工程正常施工。但几天后,施工队发现不太对劲,对方车辆越来越多,不分昼夜地把隧道碎石方拉走,并以每车700至800元的价格贩卖,这些车辆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秩序和工地的正常施工。劝阻不成,5月25日,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张某等人继续运输碎石方。据粗略估计,其间张某等人先后拉走碎石方3万余方,价值数十万元。

  逼迫他人放弃 从中获利十余万 

  为达到长期霸占樵岭前隧道工地碎石方贩卖为自己牟利的目的,他与郇某、唐某、孙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有组织参与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对多名受害人先后多次采用暴力殴打、言语威胁、恐吓、破坏运输车辆等手段,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经营活动,威胁、恐吓被害人,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先后逼迫翟某、李某、郑某等人退出樵岭前隧道工地碎石方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经营、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就在张某等人被拒绝的当晚,翟某经同意在隧道工地拉碎石方。张某、郇某、唐某、孙某纠集多人携带长短砍刀、棍棒,统一驾乘多辆汽车赶到工地威胁、恐吓。

  三天后,李某与施工队负责人达成协议,购买了工地碎石方3万余方,当晚运输时张某等人又来了,这就有了李某报警的一幕。第二天,张某纠集郇某、唐某、郭某、孙某等人继续到工地,以明显不利于李某的条件逼迫李某与其“分成”,逼迫李某退出工地碎石方经营活动,张某等人从中获利十余万元。

  跨区域协作办案打击边界地带犯罪 

  在对该案犯罪性质、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后,博山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先后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郇某、唐某等1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日前,公安机关以张某、郇某、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发生在两市地域边界,隧道口往前数百米是樵岭前二号大桥,这个大桥是淄博和莱芜的分界,一边是淄博市博山区,另一边则是莱芜市莱城区。案发地在博山境内,而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则都在莱芜市。张某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威胁、恐吓被害人,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其欺行霸市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经营活动,更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秩序和工地的正常施工,严重扰乱了博山、莱城两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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